录像、复制商业制作或播放录像材料
改编自厄勒姆学院 版权政策.
录制有线电视或卫星节目可能需要许可.
普通教育课堂使用商业资料的非广播录音 目的必须遵循合理使用的四个准则. 有一段时间是公平的 短期,一般认为是在10个上学日或45个日历日之内; 在这种情况下,可以使用离线录音,因为它更方便或合适 到教育项目. 超过此期限,录音的保留可以 成为购买材料的替代品或与另一个发生冲突 合理使用下衡量适当性的三个标准. 当这种保留是 与合理使用准则相冲突,保留是侵犯版权的行为.
您必须在录制后45天内返回、删除或处理该录制.
为了复制您并非制作人或作者的任何录像节目, 您必须获得该程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. 这是指信息技术办公室(OIT)或多媒体制作中心 (MPC)不能复制租借的视频或从电视上录制的节目 版权所有人的书面许可. 在大多数情况下,视频版权所有者 将不提供此许可,而是鼓励您自己购买 直接从他们或从商店复制. 偶尔,版权所有者可能会给予 如果该程序或磁带在其他方面不可用,则该许可.
信息技术办公室或其任何单位可以复印下列文件 材料:
- 你录下的私人录像带. 这包括个人摄像机磁带 或任何程序,你是有效的版权持有人.
- 用九州娱乐官网的AV设备录制的课堂磁带.
- 由九州娱乐官网录制或制作的节目.
- 您已获得版权所有者明确书面许可的程序 重复的. 此许可的副本必须提供给九州娱乐官网多媒体 生产中心.
- 版权法典第108条规定的磁带.
版权法(17美国.S.C. 第108条)允许图书馆复制资料 在其收藏中“仅为替换副本或唱片的目的” 即损坏,变质,丢失或被盗,如果图书馆或档案馆有,之后 一个合理的努力,确定一个未使用的替代品不能在一个 公平的价格."图书馆的复制权不允许制作 备份.
一般情况下,信息技术办公室或其任何单位不得复制 下列材料之一:
- 商业生产的录像带. 这些包括电影,电视节目,或 其他程序.
- 从其他磁带、dvd或激光光盘上录制的节目磁带; 或从有线电视、广播电视或任何其他广播来源.
- 客户不是制作方或版权持有人的非商业磁带. 这些可能是演示磁带,公司视频,音乐视频等.